各县(市)区总工会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联合会、开发区工会办事处、市属各系统、各基层工会、各户外劳动者驿站:
为贯彻落实省总“五大行动”、“十件实事”具体任务要求,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进程,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,让职工群众在社会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,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,鼓励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再上新台阶,为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更优质更多样化的服务,经市总研究决定,在全市开展户外劳动者驿站星级评定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办法
户外劳动者驿站日常管理以单位自主维护、属地县(市、区)工会协调监督为原则,共同做好驿站各方面维护建设工作。市总每年将组织力量采取“季度抽查、半年初评、年底总评”的办法对全市各户外劳动者驿站考核。对管理严格、服务优质、运作良好、户外劳动者满意度高的站点按照30%的比例进行评定,分别命名为“三星级户外劳动者驿站”、“二星级户外劳动者驿站”,并予以资金补助。
二、评定细则
(1)驿站外悬挂带有工会标识的标牌,并保持整洁。(5分)
(2)驿站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,能同时容纳户外劳动者不少于4名;室内服务区悬挂有驿站简介、管理制度、服务项目等内容。(10分)
(3)驿站内正常通水、通电、可就近如厕,提供桌椅、饮水机、微波炉、报刊书籍、应急药品、雨具、充电工具等基本设施,定期维护,保证物品完好齐全,确保设备正常使用,饮用水、报刊、药品定期更换补充。(30分)
(4)驿站环境保持整洁,服务设施摆放有序,便于使用。(10分)
(5)结合企业自身实际,能够积极拓展驿站服务功能,增加个性化元素,如冰箱、储物柜、维修工具箱、无线网络、电视机、爱心捐赠箱等。(15分)
(6)驿站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,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,有免费服务标识,有意见簿,能够自觉接受户外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。(10分)
(7)将驿站上传至高德地图,位置、编号、图片均可显示,便于户外劳动者通过手机查找。(5分)
(8)管理人员能够详细记录服务人数、物品消耗等情况,定期向属地县(市、区)工会上报。(15分)
(9)加分项目(具备以下条件的每项加5分):路边有指示牌的;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;有卫生间的;有工会元素等亮点服务的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,培养选树先进典型,及时听取户外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,解决驿站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,切实提高驿站建设的水平和服务质量,全力打造更多的星级户外劳动者驿站,让户外劳动者满意,增强建设单位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,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风尚。
附:户外劳动者驿站评分表